一、基础证照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需含原经营范围)。
2.原有资质证书:劳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任职文件及签字确认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人员资质证明
1.技术负责人:
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或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需提供证书编号);在本单位连续4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申报当月及前三个月)。2.技术工人:
不少于50名持有岗位证书(如《职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技术工人名单及证书复印件;同步提供4个月社保证明,且一年内社保单位变更不超过两家。三、资产及经营场所证明
1.净资产:200万元以上,需提交:
增项前一年度或当期的合法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验资报告(若注册资本未达标需补足)。2.经营场所:
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租赁需附产权方证件);办公设施清单及信息管理系统证明。四、申请文书及其他
1.公司章程修正案:明确新增劳务经营范围。
2.资质申请表: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增项申请表》。3.管理制度文件:劳务派遣协议范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五、安顺地区特殊要求
1.动态核查材料:技术工人社保需标注缴纳单位(限安顺本地账户)。
2.办理窗口:安顺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黄果树大街50号),需现场提交原件核验。
注意事项
社保时效:所有人员社保需为申报前4个月连续缴纳,补缴无效。材料真实性:若核查发现虚假材料,将撤销资质并列入异常名录。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后约20工作日,公示期7天。建议提前咨询安顺市住建局建工科(0851-33455318)确认材料细节,避免政策调整影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