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全面领导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 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 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应急救援预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3.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有效落实,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4.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救援与整改。
二、强制设置专职安全总监及安全管理机构
1.专职安全总监配置: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设置专职安全总监,需具备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3年以上行业安全管理经验;
2.独立管理机构:企业须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至少6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资质等级要求);
3.项目经理责任: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月现场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全面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三、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措施
1. 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施工组织设计,确保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2.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严格执行“四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
3. 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特种作业人员实施专项考核;
4. 维护安全设施设备,保障现场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四、接受监管与标准化考评
1. 按规定参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考评结果直接影响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核;
2. 对监管部门提出的隐患整改要求须及时落实,配合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
>依据优先级说明:
特级资质企业安全总监配置及人员配备标准依据住建部2025年新规;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条款综合《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标准化考评要求参照天津市2024年文件,体现属地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