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规范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程序,提升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质量,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指南(试行)》,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本指南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zfcxjst.guizhou.gov.cn)公开。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