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和《关于做好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建科通〔2021〕64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二星级绿色建筑,各市(州)、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一星级绿色建筑。中国人民银行清算中心就“818项目(一期)”向我厅申报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我厅已组织专家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对项目进行了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审查工作,并通过专家审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截止到2026年3月19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向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段莉 联系电话:0851- 85360129
附件: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概况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