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6〕1号)要求,我省组织开展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5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相关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5年5月16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综〔2025〕19号),下达我省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20431万元。2025年6月12日,我省印发《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综〔2025〕28号),将补助资金分解下达各地,其中,42509万元用于租赁住房保障、15758万元用于城中村改造、55478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38445万元用于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奖励资金68241万元,并制定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20431万元,全年执行130425.59万元,执行率59.17%。分领域执行情况:住房保障资金(含奖励资金)61218.85万元,支出52331.12万元,预算执行进度85.5%;城中村改造资金(含奖励资金)20847.37万元,支出12397.57万元,预算执行进度59.5%;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含奖励资金)90713.95万元,支出44043.66万元,预算执行进度48.6%;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资金(含奖励资金)47650.83万元,支出21653.24万元,预算执行进度45.4%。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5年,为强化资金监管,省财政厅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2023年、202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开展监督检查。同时,通过实地督导服务、组织各市(州)召开资金调度会、印发工作提示等方式,督促各地加快2025年补助资金预算执行进度。2025年,我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总体较好,财政部贵州监管局在检查中未反馈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情况。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5年,我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实现预期目标。一是资金分配科学。我省按照奖补结合的原则,根据年度计划任务数、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绩效评价结果等采取因素法分配2025年资金。二是资金拨付合规。我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拨付资金。三是资金使用规范。中央补助资金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执行,我省未发现有截留、挪用等情况。四是严格预算绩效管理。我省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应预算资金编制绩效目标并同步下达抓好落实。五是严格履行支出责任。省级履行本级出资责任,督促指导各地严格按照预算资金管理要求,履行使用管理责任,强化项目资金保障。
1.住房保障目标和完成情况。2025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我省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筹集12989套(间),租赁补贴计划发放71304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计划开工655套。截至2025年12月底,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开工筹集12989套(间),完成目标任务的100%;租赁补贴已发放81507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14.45%;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新开工筹集655套,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2.城中村改造目标和完成情况。2025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我省城中村计划改造6268户、新开工安置房6513套。截至2025年12月底,已启动城中村改造6268户、新开工安置房6513套,均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3.老旧小区改造目标和完成情况。2025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我省城镇老旧小区计划开工改造81832户,涉及551个小区。截至2025年12月底,已全部开工,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4.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目标和完成情况。2025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我省城市危旧房改造计划开工10022套(间)。截至2025年12月底,城市危旧房改造已开工10022套(间),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住房保障绩效指标方面
(1)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开工≥655套(间)。截至2025年底,全省已开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655套(间),完成率100%。
(2)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筹集)≥12989套(间)。截至2025年底,全省已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2989套(间),完成率100%。
(3)发放租赁补贴≥71304户。截至2025年底,已发放租赁补贴81507户,完成率114.45%。
(4)工程质量合格率=100%。2025年,未发现或收到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存在工程质量问题。
(5)住房保障居民满意度≥90%。经汇总各地调查情况,我省2025年住房保障各项指标居民满意度均在90%以上。
2.城中村改造绩效指标方面
(1)启动城中村改造、开工安置房≥6268户、6513套。截至2025年底,全省已启动城中村改造6268户、新开工安置房6513套,完成率均为100%。
(2)工程质量合格率=100%。2025年,未发现或收到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存在工程质量问题。
(3)城中村改造村(居)民满意度≥90%。经汇总各地调查情况,我省2025年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村(居)民满意度均在90%以上。
3.老旧小区改造绩效指标方面
(1)改造户数≥81832户、改造小区数≥551个。截至2025年底,全省均已全部完成目标,完成率100%。
(2)工程质量合格率=100%。2025年,未发现或收到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存在工程质量问题。
(3)开工目标完成率=100%。截至2025年底,全省老旧小区已开工目标81832户,完成率100%。
(4)群众居住条件改善。我省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改善了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优化了环境,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5)老旧小区居民满意度≥90%。经汇总各地调查情况,已完工项目的居民满意度均在90%以上。
4.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绩效指标方面
(1)开工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户数≥10022套(间)。截至2025年底,全省已开工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10022套(间),完成率100%。
(2)工程质量合格率=100%。2025年,未发现或收到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存在工程质量问题。
(3)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居民满意度≥90%。经汇总各地调查情况,我省2025年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居民满意度均在90%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经查,我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省将加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加强部门联动,充分运用财会监督、审计检查成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预算资金、调整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督促各地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我省将按绩效评价公开有关规定,将本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