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效期
1.标准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2.延期规则:
企业需在期满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期。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经核准可免审直接延期3年。若发生死亡事故,企业需在事故发生后1个月内报告,经批准可延期1年(需重新审查条件)。过期未申请:许可证作废,需按新办流程重新申请。二、办理流程
(一)新办流程
1.前期准备:
确认企业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13项条件(如健全安全制度、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员工培训合格等)。准备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文件;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安全投入证明等。2.提交申请:
向当地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通常为安监部门或建设厅)提交申请。3.审核与发证:
机关在45日内完成审查,符合条件则颁发许可证;不符合则书面通知整改。通过后领取证书。(二)延期流程
1.提前申请: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交延期申请。
2.简化情形:未发生死亡事故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免审,直接延期3年。
3.材料补充:需提供原许可证、近三年安全生产报告等。
(三)过期重办
许可证过期后需重新按新办流程申请,提交材料与新办一致。
三、注意事项
禁止行为:不得转让、冒用或使用伪造许可证,违规将暂扣或吊销。变更事项: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变更时,需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许可证变更。地域差异:具体材料可能因安顺当地要求略有调整,建议咨询安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取最新细则。如需扩展了解办理细节或案例,可参考以下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