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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

来源: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2025-04-01


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税务局、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政务服务中心、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现将《贵州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贵州省公安厅

贵州省民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0日


贵州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国办函〔2024〕53号)工作要求,指导全省各地加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高效办成一件事”,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贵州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政务服务改革相关要求,建立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通过整合部门资源、精简办事材料、再造审批流程、优化办理系统等措施,压缩办理时限和办理环节,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预售商品房“一件事”(以下简称“一件事”)高效办理,提升群众获得感。

 二、工作原则

 (一)精准实施。以《指导意见》改革要求为工作出发点,按照“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原则,对标群众需求,抓好“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的精准性。

 (二)集约务实。坚持因地制宜、资源共享、效益最大的原则,有效盘活现有资源,整合不同主体相似事项、材料等要素,做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供给。

 (三)分类推动。成立“一件事”工作专班,建立牵头部门统筹谋划,责任部门有序落实的工作体系,按照“分类施策、分批推进、持续优化”的工作思路,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事项编制。全面梳理“一件事”涉及的具体事项,按照全省统一的格式要求,编制事项办事指南模板,由省级统一实施标准。所涉及的具体事项,均需标注“通俗化”名称,将专业化名称转化为口语化表述。(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民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政务服务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省税务局,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然资源局、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

 (二)优化材料清单。全面梳理“一件事”中所列具体事项的材料清单,按照重复材料只收取一份、可共享互认材料不再提交、除有法律法规要求收取纸质材料的一律不得限定介质、容缺告知承诺材料和事项应标尽标的要求,逐一明确申请材料的份数、要求、介质等内容。同步细化“一件事”材料审查要点,根据申请材料的不同情形,梳理应用场景,提升综合窗口收件辅助功能。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民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省政务服务中心,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然资源局、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

 (三)完成表单整合。按照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的要求,对“一件事”具体事项涉及的各类申请表单进行整合,形成一张“一件事”申请表。(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民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省政务服务中心,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然资源局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

 (四)优化流程时限。按照高效集成的要求,科学设计“一件事”流程,合理调整具体事项的前后置关系和办理时限,建立按事项、按人员等多维度的精准评价机制,形成“一件事”标准化流程。(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民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省政务服务中心,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然资源局、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

 (五)明确实施层级。“一件事”的实施层级为省、市(州)、县三级。其中:贷款审批、借款合同面签实施层级为省、市(州)级,网签备案实施层级为市(县)级,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实施层级为县级,不动产登记实施层级为市(县)级。(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民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省政务服务中心,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然资源局、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

 (六)编制办事指南。由牵头单位联合责任单位对“一件事”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事流程、办理结果等要素进行明确,编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办事指南,录入贵州政务服务网标准化库集中管理,各地按照职权关联认领、一网发布,实现“一件事”办事指南线上线下同源发布,省市两级同标办理、同步更新。(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民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省政务服务中心,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然资源局、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

 (七)统一受理方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由购房人本人向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网点提出申请并线下提交申请材料。具备条件的政务服务中心,可积极探索银行网点入驻办理。网上申请可通过贵州省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提交,并在借款合同面签时提供纸质材料。(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民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省政务服务中心,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然资源局、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

 (八)纳入一线应答。“一件事”要统筹纳入省、市12345热线联动范围,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民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统筹梳理常见问题答疑等高频事项,反馈至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纳入知识库,省、市两级热线通过系统访问知识库,提供7×24小时解答咨询服务。同时,省、市两级热线根据群众诉求内容,梳理出高频事项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参考是否纳入知识库,以进一步做好群众服务。(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民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然资源局、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

 (九)强化系统支撑。由牵头单位联合责任单位,对“一件事”所涉及的具体事项办理系统进行全面摸底,明确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与贵州政务服务网的融通方式、融合对接计划和完成时间,其中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与贵州政务服务网以单点登陆+页面跳转方式进行系统融合。系统由各地分建的,要梳理系统清单,评估系统对接可行性。各部门在梳理“一件事”业务流程时,明确一张表、“一件事”材料与标准事项业务表单、材料的对应关系,避免自建系统重复对接,切实推进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统一实名认证、统一登录入口、统一办结数据回传、统一收件要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大数据部门、政务服务中心)

 (十)加强数据支撑。牵头单位应联合责任单位,围绕“一件事”在线业务协同需求,推进贷款申请人个人身份信息、婚姻信息、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征信信息等数据共享,梳理需共享的数据要素,明确数据共享校验规则,数据提供部门要按照数据安全规范有关要求上架到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数据应用部门及时申请应用。(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大数据部门、政务服务中心)

 (十一)流程测试运行。牵头单位应联合责任单位,评估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实现“一件事”申请材料线下提交、线上核验,维护“一件事”涉及的单个事项,梳理配置应用场景,发布“一件事”办事指南。涉及贵州政务服务网个性化功能开发的,形成“一件事”业务办理系统需求说明,提交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研究处理。功能完成开发后,牵头单位组织对“一件事”业务流程进行系统功能测试,完成测试后开展业务及系统操作培训。各市(州)牵头单位会同责任单位,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领取并发布“一件事”涉及的单个事项、“一件事”办事指南、配置“一件事”专员等,牵头部门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确认是否开通“一件事”在线申报。(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民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政务服务中心,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然资源局、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大数据部门、政务服务中心)

 (十二)成效监测验证。由牵头单位会同责任单位,将“一件事”统筹纳入各级“好差评”评价服务范围,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地的落地实施情况进行检验监测,牵头部门对照国办制定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成效监测指标进行测试抽查,对测试发现的问题形成清单,及时调度指导各地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确保改革落地生效。(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民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然资源局、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

 四、具体措施

 (一)服务对象

 在缴存地购买预售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二)办理条件 

 1.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 周岁(含)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

 3.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至少应在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4.具有稳定的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没有其他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5.具有购买预售商品住房的合同及相关证明文件;

 6.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且具有有效的购房首付款支付凭证;

 7.所购预售商品住房符合抵押办理条件;

 8.申请人夫妻双方在全国范围内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三)联办事项

 1.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非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

 2.个人身份信息核验(非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

 3.婚姻信息核验(非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

 4.征信信息查询(非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

 5.贷款审批(非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

 6.借款合同面签(非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

 7.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

 8.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证明

 5.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

 6.首付款支付凭证

 7.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

 8.购房发票

 (五)办理流程

 1.住房公积金贷款收件、审批。缴存职工购买预售商品住房,在完成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后,向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材料。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对贷款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经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授权,通过公安部门、民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共享信息,查询、核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个人身份信息、婚姻信息、征信信息、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并审查贷款资格,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2.借款合同面签。准予贷款的,与借款申请人约定面谈、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及相关协议的时间。

 3.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申办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向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发放抵押预告登记电子证书。

 4.贷款发放。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约定的房开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5.结果反馈。根据借款人选择,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邮寄送达或者其自行窗口领取。

 6.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购房人向税务部门申报并交纳税费。

 五、实施步骤

 (一)优化业务流程。牵头单位会同责任单位开展集中攻坚,按照线下办理场景完成“一件事”的指南编制、材料优化、表单整合、流程再造、窗口设置、系统对接等工作,制定“一件事”工作指引,开展指引解读,强化业务培训。

 (二)推进系统对接。牵头部门明确专人统筹业务、信息化对接,强化内部沟通,科学提出需求,形成“一件事”数据共享供需对接清单,制定自建系统融通对接工作倒排计划,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政务服务中心协助推进相关工作落实、落地。

 (三)加强综合监测。牵头单位建立常态化督导和成效监测机制,明确各环节监测部门和职责、监测规则、完成标准等内容,采取定期、不定期调度方式,全面掌握改革落地情况,及时研判分析堵点难点问题,对各地推进“一件事”进行全闭环监测,确保取得实效。

 (四)开展宣传引导。建立常态化宣传推广和用户培养机制,通过图文解读、流程展示、短视频、政务直播等多种方式做好线下导办和线上引导,增强“一件事”具体应用场景宣传精准度,提升企业、群众知晓度和办理率。

 六、任务分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牵头开展全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相关工作,包括事项编制、材料清单梳理、表单整合、流程时限优化、实施层级确定、办事指南编制等工作;负责整合、简化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收件及流程,推进“一件事”申请表内购房信息自动获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所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贷款申请材料一网录入,及时推送至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

 省自然资源厅。负责“一件事”涉及的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等事项材料清单梳理、表单整合、流程时限优化、实施层级确定、办事指南编制等工作;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抵押预告登记流程。

 省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推进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等职能部门窗口整合,实现窗口受理、一站办结;做好“一件事”窗口设置、服务引导;协调“一件事”所需数据信息清单共享运用。

 各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负责本市(州)“一件事”相关工作,包括事项编制、材料清单梳理、表单整合、流程时限优化、实施层级确定、办事指南编制等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材料清单梳理、表单整合、流程时限优化、办事指南编制等工作;整合、简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拟定“一件事”所需共享数据信息清单。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整合、简化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收件及流程,推进“一件事”申请表内购房信息及备案登记合同电子证照自动获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所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贷款申请材料一网录入,及时推送至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

 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公安厅、省民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省税务局,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大数据部门、公安局、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税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推进“一件事”数据信息及电子证照共享。

附件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申请表

附件2:流程图      

    附件3:数据流转示意图

    附件4:专班联络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