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报考人员:
根据《关于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5〕20号)要求,为了做好2025年度我省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10个专业类别,即: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应试科目。
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报考条件、报考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能报考: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报考级别为“免两科”的人员,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持有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能报考: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已取得某一专业的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其他专业进行增项报考。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累计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工作年限。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5年6月16日—6月30日
(二)缴费时间
2025年6月16日—7月2日 16:00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5年9月12日9:00—9月21日14:00
(四)考试时间
考
试
时
间 |
2025年
9月20日 |
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14:00-17: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2025年
9月21日 |
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14:00-18: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0个专业) |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均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该考试统一实行网上缴费,不受理现场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告知承诺制及报名流程
(1)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
(2)具体考试报名操作流程,请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applyGuide/754.html)了解详情。如需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请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了解详情。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及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网上在线核查
(1)以下报考人员须上传达到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资格审核单位在2至3个工作日内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线上核查,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状态,完成后续报名流程。
①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中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②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③撤回承诺申请的。
(2)报考级别为“免二科”,请上传相关材料。
为保证资格审核工作质量,请报考人员按《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详见附件)出具本人工作经历证明并上传。
4.准考证打印
在报名平台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规定的打印准考证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信息修改事宜
1、未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完成缴费的所有报考人员均不能修改报名信息,请报考人员仔细核对,慎重提交。
五、考试要求
(一)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1.凭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所持身份证件信息须与准考证载明的信息一致。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身份信息(证件类型),如信息有误,应在考试前联系报名地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更正。
2.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3.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考试时长2小时以内的科目,考场封闭一般至考试结束;考试时长超过2小时的科目,考场封闭2小时。
4.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
(二)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应试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
2.查验应试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3.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
4.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
5.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对无线通信等进行干扰或屏蔽。
6.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信息,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其他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收费
(一)收费标准
1.“客观题”科目考试,每人每科55元(共三科)。
2.“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每人70元。
(二)发票开具时间
缴费工作结束15个工作日内,财政非税票据将发送至考生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上,考生可登录贵州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票据。
七、考场设置
2025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贵州考区考点均设在贵阳市,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八、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一)成绩公布
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发布成绩,请考生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二)证书发放
资格审核单位对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核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
资格复核和证书发放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fcxjst.guizhou.gov.cn/),以免贻误。
九、监督管理
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执业等全过程。人事考试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将全程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对不实填报、虚假承诺、违规参考等行为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
(一)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十、教材及大纲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大纲使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c/wjk/art/2023/art_17339_775619.html。有关考试教材请报考人员自行选购。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为保障资格审核、考务组织、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送达、证书制发等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顺利开展,考试机构将收集报考人员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电子照片、学历、工作单位等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确保填报信息准确、完整,并保持注册时所使用的手机号码通信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提醒信息。考试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个人信息,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安全。
考试机构按报考人员填报的上述信息进行考试文书等考试工作信息送达时,发送成功即视为信息已送达。
(二)有关本次考试全周期的重要信息,将通过“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及时发布,请报考人员保持关注,以免贻误。
(三)查分受理按“贵州省资格考试查分办事指南”(https://www.gzrsks.com.cn/bszn/790004.html#/article/detail?id=1739092889811599361&rf=9a3419c5)执行。
十二、咨询服务
(一)电话咨询:0851-85360006
(二)邮件咨询:jst.baijw@guizhou.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贵州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管理中心
2025年6月6日
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兹证明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年_____月至_____年_____月在我单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_____年。
我单位承诺上述证明内容均真实,并愿承担因上述证明内容不实导致的相关连带责任。
特此证明。
工作单位(盖章):
证明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出具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的单位应为建设工程六方责任主体,且用印需为法人单位的行政公章或能代表法人单位人事、劳动效力的公章(单位下属项目部、分公司等业务公章除外)。
2.工作经历证明相关年限满足报考条件即可,无需出具所有工作经历。若本人因工作单位变动,需累计计算多家单位工作经历的,则应出具对应工作经历的多家单位证明。
3.本证明手写或打印均可,涂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