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贵州省贵安新区平川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各相关单位:
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关于开展我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点认证工作的通知》(黔建建通〔2013〕295号)、《关于规范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建建通〔2022〕91 号)等文件要求,经核查,贵州省贵安新区平川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考核点承担的建筑焊工、建筑架子工(附着升降脚手架)、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考核工种已不符合考核点设置标准。
现决定取消该考核点承担的建筑焊工、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建筑架子工(附着升降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工种考核资格。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考核点动态管理,对辖区内考核工作开展检查,严防考核流于形式。各相关单位应及时将政策调整信息告知从业人员,保障行业平稳运行。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2月24日